高中语文第一册第五单元第20课《触龙说赵太后》
1.5.20.4.孟昭水,瞿继勇 .从古代婚俗看《触龙说赵太后》的词义注释.泰安教育学院学报岱宗学刊, 2004(2)
了解古代的风俗对于注释古书、阅读古书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不了解古人的风俗习惯,注释古书往往不得要领,甚至有时会贻笑大方,今试以选入高中语文课本中的古文名篇《触龙说赵太后》中的三个词语注释说明之。
《触龙说赵太后》选自《战国策·赵策》,文中有:“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祝曰:‘必勿使反。’岂非计久长有子孙相继为王也哉?”在这一段文字中,对于“必勿使反”的原因,高中语文课本中注释为:“一定不要让她回来。古代诸侯之女出嫁别国,只有遭到休弃,或所嫁之国灭亡时,才能回娘家。”这一说法实际上是采纳了王力先生的观点,王力先生在他主编的《古代汉语》中注释为:“一定别让她回来。古代女子出嫁,只有被弃才回娘家。诸侯的女儿远嫁到他国,只有被废或亡国后才回到本国,所以赵太后祭祀时祝女儿别回来。”许嘉路也说:“燕后出嫁后,若无大变故,赵太后有生之年何时能见女儿是很难说的了。当远嫁他国的女儿踩几登车时,送别的赵太后为亲情所痛,与女儿难舍难分”,“就抱住燕后登车的脚对她哭泣叮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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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勿使反”的“反”,如果理解为“被弃回娘家”、“遭到休弃”,就是正确的;如果理解为“回来”“回娘家”,则是错误的。上述注释致误的原因,除了误解“反”为“回娘家”之外,还将条件之一当作惟一条件,用了“只有……才……”句式,连词“只有”表示惟一的条件,非此不可。这就将古代女子出嫁后回娘家的可能与事实都剥夺了。众所周知,女子出嫁称作“归”,“女人……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也。”(《易·渐》孔疏)女子出嫁后从来就是可以回娘家的,《诗经·周南·葛覃》:“归宁父母。”毛传曰:“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耳。”《后汉书·列女传·刘长卿妻》:“妻防远嫌疑,不肯归宁。”明代的民间风俗是“娶妇三日归宁”。女子出嫁后被弃回娘家称“反”、称“来归”,《谷梁传·隐公二年》:“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晋范宁注:“嫁而曰归,明外属也。反曰来归,明从外至。反谓为夫家所遣。”《谷梁传·成公五年》:“妇人之义,嫁曰归,反曰来归。”《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出曰来归。”孔疏:“见绝而出,则以来归为辞。”出嫁之女“反”、“来归”,即被夫家休弃(出)回娘家,《仪礼·丧服》贾公彦疏有“七出”之说:“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士婚礼》贾疏:“礼,妇人谓嫁曰归,明无大故不反于家。”所谓“大故”,指的就是“七出”之类的“严重过失”或“罪恶”,有此“大故”则休弃回家,而“反”显然是休弃。陈鹏在《中国婚姻史稿》卷11 《离婚》中指出:“战国时民间几以离婚为常事,而好合为偶然。赵太后嫁女于燕,祭祀必祝之,祝曰:‘必勿使反。’(《战国策》卷二十一《赵策》)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为人妇而出,常也;成居,幸也。’(《韩非子·说林上》)离婚之风之盛,可想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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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可以归宁父母。女儿出嫁,赵太后也许难受流泪,但她决不会为此作生离死别、泣涕涟涟状,她深深担心的是女儿被弃回来,“必勿使反”。乃是为了女儿生儿育女,“有子孙相继为王”。“反”前的一个“使”字就决定了这“反”是女儿身不由己的行为,赵太后对此也只有祈祷的份儿,可见“反”即“来归”、“被弃”的同义语。
关于“持其踵为之泣”的原因,更是众说纷纭。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注释为:“大概女儿登车后,赵太后在车下,只能摸着女儿的脚后跟。”(1998 年校订重排本删去此说明文字)这种解释是相当然。乘车离地多高?据《周礼·冬官考工记·总叙》:“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六尺有六寸之轮,轵崇三尺有三寸也,加轸与 焉,四尺也。人长八尺,登下以为节。”《考工记》中的尺度每尺约合今19. 7 厘米[ 3 ] ,“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轮径约为130 厘米,这与文物考古专家的考证统计数据相吻合:“先秦车的轮径平均约为1. 33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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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乘车离地约为四尺(4 尺不足80厘米) ,赵太后个子再矮,也不至于只能摸着女儿的脚后跟吧?于是郭锡良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的注释就改了一个说法:“握着她的脚后跟。这是写送别燕后的情景,燕后已上车,赵太后在车下,还要摸着她的脚后跟,意思是非常舍不得她离去。”有人对此质疑:“但原文中哪有关于‘燕后已上车,赵太后在车下’的文字叙述呢?而且‘脚后跟’怎么能‘握’得住呢? [ 5 ]
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解释为:“持,制止意。踵,足后跟。人举足则两踵接迹而前。持其踵,就是说母亲拉着女儿,女儿不能举步。
这是古人的形象语言。”但这样的解释仍然不能令人满意,于是有的学者释“踵”为车踵。路广正《训诂学通论》认为:“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中就有个注曰:‘车踵’。《礼记·考工记》:‘五分其颈围,去一以为踵围。’郑玄注:‘踵,后承轸者也。’贾公彦疏:‘踵,后承轸之处,似人之足跗在后名为踵,故名承轸处为踵也。’‘轸’是车后横木(见《说文》)。也指车厢(郑玄注《周礼·考工记》曰:‘轸,舆也。’)那么车踵乃是托起车厢或车后横木的那个部件。燕后的车要走了,赵太后拉着马车后面的车踵哭泣,恋恋不舍,这样讲岂不是比‘握着她的脚后跟’更合情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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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此说避坑落井,释作“车踵”,是不符合语言规律的。《战国策》中“踵”共出现了7 次,除了“脚后跟”、“至、到”之外没有用作“车踵”的;最要紧的是,“其”是指示代词,表示领属关系;这里的“其”,指代的是前一句“媪之送燕后也”的“燕后”,并且与下句“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的“其”“之”指代对象相同。如果“踵”是车踵,那么前文应当出现“车”,否则就不能将“持其踵”的“其”理解为“车”。
试想,如果是车踵,为什么不说“持车踵为之泣”呢?如果《战国策》原义指车踵而表述不明,那么为什么《史记·赵世家》记载此事仍作“持其踵”呢?
“持其踵”是握或托扶她的脚,为何要“持其踵”呢?陈鹏在《中国婚姻史稿》卷4 《婚礼》中的一段论述,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惟汉人记春秋迎亲之礼,诸侯以屦加琮,庶人以屦加束修,未尝用雁,且由女母引女手以授婿,然后拜辞其父,以次及诸母而出,与《仪礼》之文迥异,此当是当时俗礼。《说苑·修文篇》:‘夏,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其礼奈何?曰:‘某国寡小君,使寡人奉不珍之琮,不珍之屦,礼夫人贞女。’夫人曰:‘有幽室数辱之产,未谕于傅母之教,得执衣裳之事,敢不敬拜祝。’祝答拜,夫人受琮,取一两屦以履女,正笄,衣裳,而命之曰:‘往矣,善事尔舅姑,以顺为宫室,无二尔心,无敢回也。’女拜,乃亲引其手,授夫于户。夫引手出户。夫行,女从。拜辞父于堂,拜诸母于大门。夫先升舆,执辔,女乃升舆。毂三转,然后夫下,先行。”在此之前,清代学者江永就已经将《说苑》中的这段文字作为“天子诸侯大夫昏礼”的例证。由此可知,新郎前往女家迎新娘时要送上屦(鞋)两双,新娘之母取一双屦给女儿穿上,同时教导她到婆家后要好好地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忠心不二;而“无敢回也”正是叮嘱她不要因故被弃回娘家。《说苑》和《战国策》二书,一为刘向所撰,一为刘向整理编订。《战国策》“媪之送燕后也”当是亲迎之际,用上引《说苑》有关亲迎的礼仪加以解释印证,“持其踵”正是赵太后给女儿穿屦的动作。哭泣叮嘱,俱在此时。
亲迎礼中,母亲握女儿脚穿屦是在室内,引女儿手在室门口交给新郎,新娘新郎在堂上拜别父亲,在大门口拜别诸母(庶母) ,然后出大门登车,因而就不可能出现燕后登车时赵太后抱住她的脚哭泣的场景。[ 7 ]
另外,《触龙说赵太后》中还有一个注释是不正确的,原文“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高中语文课本注释为:“不肖:不贤,不成材。肖,贤。”把“不肖”解释为“不贤”是对的,“贤不肖”经常连用,词义是相对的。
但把“肖”注释为“贤”是不对的,“肖”无“贤”义。《说文解字》:“肖,骨肉相似也。”“肖”是“像”、“似”的意思。古人讲究孝道,以为祖先都是好的,像祖先就是贤,不像祖先就是不贤。“不肖”一词一般不应该拆开讲,如果非要单讲“肖”字,也应该解释为“似”或“像”,而不能解释为“贤”。高中语文课本的注释者由于不了解古人的风俗,不知道“不肖”词义的来源,误以为“不肖”既然是“不贤”,那么“肖”也就是“贤”了,结果闹了笑话。
[参考文献]
[1]许嘉路.中学课本文言文注释商榷[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 , (6) .
[2]陈鹏.中国婚姻史稿[M] .北京:中华书局,1990.
[3]闻人军.考工记译注[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4]孙机.中国古独车舟马车的结构[J] .文物,1985 , (8) .
[5]岳泽和.“持其踵”作何解[J]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 2000 ,(11) .
[6]牛致远.“持其踵”正解[J]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 2000 ,(11) .
[7]汪少华.也谈孙膑的“坐”与赵太后的“持踵”[J] .南昌大学学报,199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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