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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文体辨正──略及课文提示的负面作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0 21:38:05

高中语文第一册第三单元第9课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
1.3.9.8.弋树戈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文体辨正──略及课文提示的负面作用.语文教学通讯, 1999(1)
  现行高中语文教材第二册第三单元是议论文单元,首篇是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不用说,教材编者认为本文是议论文。课题下的“提示”中又说,“这是一篇悼词”,“这是一篇以议论为主,兼有记叙和抒情的演说词”。如果按照这两句话推理,能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本文既是一篇悼词,又是一篇演说词;
  第二,本文既然“以议论为主”,那自然是一篇议论文。
  上述第一个结论使人产生莫衷一是的迷惘,第二个结论不符合《讲话》的实际,很有必要讨论一番。
毋庸置疑,《讲话》是一篇悼词,而且是一篇典型的悼词。文章以十分简洁严谨和富有表现力的语言,概述马克思的一生,文体完全符合悼词的要求,实在非大手笔如恩格斯者不能为。悼词是一种实用文体,其写作一般有三个要求:第一,行文体式要合于规范;第二,要能充分表达对被悼念者的真挚感情;第三,主体部分应有对被悼念者生平事迹的叙述(有时往往以这种叙述为主) ,因此,其表达方式一般以记叙、说明为主,兼有抒情和议论,其议论一般也只是画龙点睛式的,除非需为被悼念者昭雪,正名论定,一般不作大段的议论,更不用说“以议论为主”了。
  那么,《讲话》是不是一篇演说词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演说和悼词同属实用文体,但其文体要求与使用场合却与悼词迥然有别。在语言辞书中,“讲演”“演说”“演讲”是一组同义词,都是指“就某个问题对听众说明事理,发表见解”,因而,演讲多用推理论证与说明,叙述和描写偶或用之,即使抒情也侧重于使听者信服,或曰征服听众,故常带鼓动性。这一切,都表明演说词与悼词是两种文体,一般不能混用。当然,并不能排除在追悼会上发表演讲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追悼与演讲可以融为一体。但这只是个别特殊情况,不能据此认为悼词等同于演说词。相反,应当对此进行具体的分析,包括分析追悼的背景,参加追悼会的是些什么人,以及致悼词(演讲)者与被悼念者的关系等等,以期弄清发表“演讲”的目的及其作用。据此,我们且来看看当年马克思的葬仪(即追悼会)吧。
  据可靠史料,参加马克思葬仪的,包括恩格斯在内总共只有十来个人。这些人中,有的是马克思的老战友,有的是马克思的学生或女婿,他们与马克思的友谊自然非同一般,他们对马克思的了解也远非其他人所能及。换句话说,马克思在他们的心目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马克思的逝世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这都是心照不宣、毫无争议的。因此,作为马克思最亲密的战友的恩格斯,完全没有必要在这种情况下发表演讲,完全没有必要对马克思进行什么议论和论证,对参加葬仪者进行什么鼓动。所需要的,只是准确而简洁的介绍,冷静而深刻的评价,热烈而深沉的赞述。这一切,恩格斯都最好不过地做到了。如果再读一读马克思逝世前后恩格斯所写的一些有关信件,进一步体会悼词中所包含的超乎凡人的感情,就会更加明确,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人之一,作为对生死能持达观、超然态度的哲人与导师,此时所需要选择的最为得体的表述,莫过于如前文之所言。假如恩格斯此时用了演讲体,那不仅会使在场的人觉得莫名其妙、无的放矢,恐怕也有违马克思希望安宁的心愿。
  说到这里,读者诸君当明白我的看法———概括起来就是:《讲话》不是一篇演讲词,而是一篇悼词。可以再补述一个小小的事实作证明。这个事实就是,三十多年前我初读恩格斯此文时,题目为《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后来才将题中“演说”改译成“讲话”了。个中详细原委,我们无从得知,但能以此易彼,该是出于妥帖与否的缘故,至少“讲话”是能够涵盖“悼词”、“演说”于其外延之中的。
  接着,再来看看《讲话》的表达方式。这个问题上文已略有涉及,这里分点辨析一下。
  首先,教材编者既认为《讲话》以议论为主,那么,从议论文的三要素这一角度来衡量,全文应该具备论点、论据和论证;或者从议论文的一般结构来衡量,文章应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可是通观全文,我们很难确指论点是什么,论据是哪些,是用什么论证方法进行论证的;这里的最后一点特别重要,因为不通过一定的论证方法进行论证,就无法使论点和论据发生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所谓的“议论”将会是一堆死材料,毫无说服力可言。通观全文,也很难确指作者提出、解决并分析了什么问题。如果要勉强把文章的有关部分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对应起来,那么,什么地方是解决问题呢?要解决什么问题呢?这两个问题实在无法回答。
  其实,教材编者之所以认为《讲话》以议论为主,一个重要原因是将文章的第二自然段确定为“提出问题”(教学参考书认为本段“当视为全文总纲”) ,而将三至八自然段视为“分析问题”了。事实上,第二自然段只是承首段马克思的逝世,随即指出其逝世之损失所及,原意只在说明马克思逝世损失的“不可估量”,并不是有意为全文树立“总纲”。当然,如果“从另一方面看”第二自然段的“两个方面的损失”,然后着眼于它们与下文的内在联系,着眼于恩格斯的行为看似不经意然而却具有天衣无缝的内在逻辑,从而将第二段“视为全文总纲”,原也不算什么错误。问题的症结在于:“总纲”是不是议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不是议论文中的“提出问题”?对于这一点,教学参考书并未明确作答。第二自然段是全文的总纲是不错的,然而是全文叙述或介绍的总纲;或者说第二自然段提出两个问题,下面就围绕这两个问题详加介绍和叙述。有了这个看法,还可进而指出本文结构上的一个特点———由总说到分述。
  其次,教材编者既认为本文“以议论为主”,就得从行文上寻找“量”的佐证,不然,“以议论为主”的论断就要落空。为此“预习提示”特予指明,即一、七自然段“介绍马克思逝世的情况和生前的革命实践活动采取叙述的方式”,而除第九自然段外的其余六个自然段则“采用议论的方式”论述“马克思的伟大发现及其深远影响”。而叙述段落与议论段落之比为二比六,自然是“以议论为主”。但是,当我们运用文章学的有关知识审视每个段落时,却得出了与教材编者大相径庭的看法,这就是:二、七自然段采用叙述的方式,其余六个自然段(九自然段除外)则主要采用说明的方式(这种说明方式,在事理说明文中每每遇到)。以最难理解的第三自然段而论,本段中心句即所要说明的问题是: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中心句前的“正像……一样”是用比况句说明马克思的发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中心句后的“即……事实”与“人们……相反”则是“规律”的两个同位语,是对“规律”的较为详尽、深入浅出的解释。如果我们假定本段的中心句是提出“是什么”,其他句子则是将这个“是什么”具体化了,并未论证“为什么”,因此本段绝无论证可言。其余各段(不含一、七、九段)大率类此。当然,也不能说文中没有一点议论的成分,比如第六自然段的四、五两句,即可看作是用事例论证第三句所述马克思的正确科学观的。
  行文至此,足可亮明观点,概括起来就是:《讲话》不是一篇以议论为主的演说词或议论文,而是一篇以记叙和说明为主的悼词。(为此,建议教材编者将此文调至说明文单元,使其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导言》同列。)但这丝毫不会减损《讲话》的瑰丽光彩和重大价值,文章可资学习和借鉴的方面仍然不少。关于这一点,本文不拟赘述。
  末了,我想回应一下这篇文章的副题。课文提示在其正面导向和参考作用之外,其负面作用也确实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存在。这种负面作用不但表现在使师生往往先入为主地以提示所云要求文章“对号入座”,也可能使少数教师因为盲从而放松靠自己钻研吃透教材的努力。如果对这些负面作用掉以轻心,势必影响教学效果———师生双方的真正收获。而对于在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教师来说,尤其要引起警觉,要把自己深钻教材作为教学第一位的基本功。只有练好这个基本功,才能真正驾驭教材,提出真知灼见,形成自己的教学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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